close

民俗禁忌是民眾生活中共同遵守、不可觸犯的規範,許多人將民間禁忌視為「迷信」,其實多數禁忌是可以科學、理性來解釋,諸如有關孕婦禁忌,揆其原意就是要讓孕婦多休息、免勞,鬼月禁忌則是為了提醒民眾小心行事,避免危險。當然也有許多禁忌只是「想當然耳」或諧音所產生,諸如賭徒不可吃蝦否則會「輸到蝦蝦蝦」;不可喝舒跑,否則會「輸到跑路」;參加喪禮不說再見;在漁民家吃魚不能將魚翻身等,這類禁忌也是在於尋求心靈的安頓。

民間禁忌有其普遍性,是民眾普遍遵循,避免觸犯的生活法則,但禁忌並無強制性,質言之,不遵守民俗禁忌並不違法,但一般民眾卻都抱持「寧可信其有」的心態。遵守禁忌至少求得心安,不守禁忌則將內心不安,或引起他人不悅。

至於禁忌的真實性則是「信不信由你」難以驗證真偽。台灣民間的生活禁忌種類繁多動則得咎,其中生命禮俗是指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必需遵守的禁忌,包括生育、作十六歲、結婚、喪葬等內容。由於人生的每一階段都必須認真面對,以祈求平安順遂,因此生命禮俗的禁忌也特別繁雜。

【生育禁忌】

民間每當家中有婦女懷孕,這個家庭立刻就進入「戒嚴」狀態,例如不可在孕婦房間釘釘子、搬動桌椅床具、傢俱、改變室內設計等,以免動到胎神、危及嬰兒。孕婦本身則不可拿針、剪刀剪裁縫紉,不可看日蝕、月蝕,不可看傀儡戲,以免嬰兒殘障。忌搬重物攀高,忌拍打孕婦肩膀以免流產。

孕婦不可喝醬油、咖啡以免嬰兒皮膚變黑;孕婦也不可摸棺木、觀看入殮、封棺(避免過度傷心);不可觀看「炊粿」否則會蒸不熟;不可觀看「動工」「上樑」;不可「倰轎腳」因神轎上八卦會傷到胎兒。

孕婦忌在娘家生產,台灣俗語:「有借人死,無借人生。」民間俗信借外人辦喪事將能扣除家中的劫數,借人出生則會將娘家福份佔取,因此女兒嚴禁回娘家生產,只允許在娘家坐月子;產婦臨盆時房中則忌有紅色物品(代表血),且不可有流水聲(象徵流血不止)以免產婦失血過多;產後的胞衣(胎盤)需深埋忌外露以免嬰兒吐奶。

台灣人重視產後「作月內」,產婦作月子的「月內房」禁止擅入,進入月內房則屬「不淨者」。在嬰兒滿月之前不得參與任何宗教活動(如過火、搶孤、祭祀等)。產婦也不得參加婚喪廟會活動。這些禁忌其實是要讓產婦多休息,並且避免感染傳染病。此外產婦也不可洗冷水、吹風或吃鹽、吃冰以免得到「月內風」,此外不可食用寒性食物如菜頭、西瓜、白菜,也忌食鴨肉、鵝肉等等有毒食品。亦不可拿重物、忌夜出、看書報(影響視力)。

嬰兒出生後禁忌更多,比如忌嬰兒出生時不哭(影響呼吸)、嬰兒出生即長牙齒將剋父母、忌留胎毛(廿四日需剃胎毛)、忌屬虎的人看嬰兒(白虎煞),此外嬰兒出生後按照其生辰八字,就有「三十六關煞」之說,例如將軍關(不可到奉祀武神之廟)、土神關(忌近動土)、水火關(遠離水火)、百日關(出生一百天內宜小心)……。

嬰兒出生四個月內忌夜出、忌見喜事、喪禮避免沖煞、禁食肉類(會長瘡)、茄子、豆子(會蛀牙)、忌吃魚卵將不會算術,不可吃雞腳會撕破書本、吃雞腸子會糾纏不清,七夕拜床母時斟酒需一次斟滿,否則小孩會到處尿尿。

忌親吻睡著的嬰兒、忌稱讚(如說不會生病)或污蔑嬰兒(說小孩像猴子等)、忌搔嬰兒腳底,長大會不敢過橋、禁用尺打小孩會變(「蠻皮」)、忌以手指月亮會被月陰娘娘割耳朵;忌吃豬腳筋否則長大會找不到結婚對象;吃飯時忌以筷子敲打碗,以後會變乞丐;碗中殘留米粒,將來結婚對象會是痲子臉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anita910130 的頭像
    anita910130

    噢ˇ寶貝娃♥

    anita9101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